| 1‧ |
根据客户的个人资料处理订定相关规定,充实组织体制,以妥善管理个人资料。 |
| 2‧ |
搜集客户的个人资料时,将告知客户本公司的承办窗口及用途后,在所需范围内,使用个人资料。 |
| 3‧ |
客户的个人资料,作为搜集目的之用途的同时,将以妥善的方式管理,除特殊情况外,未经客户同意,将不会公开、提供给第三者。 |
| 4‧ |
客户的个人资料将妥善保管在正确且最新的状态,并采取一定措施,避免个人资料被不当侵入、遗失、破坏、窜改或泄漏等情况发生。 |
| 5‧ |
本公司将个人资料委托给外部处理时,将附有订定契约之义务,妥善管理,避免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第三者。 |
| 6‧ |
委托者交付的个人资料,将进行严格管理,在契约范围内使用。 |
| 7‧ |
客户提出确认、修改个人资料的要求时,本公司承办窗口将会与客户联系,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速处理。 |
| 8‧ |
有关本公司持有之个人资料部分,除遵守适用的法令规范外,将遵照并改善上述各项内容的措施及保护活动。 |